安徽省安委办挂牌督办阜阳市“2020·11·08”致3人死亡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时间:2022-07-05 来源:安徽之窗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11月9日,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挂牌总办阜阳市颍泉区“2020·11·08”较小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通知》提及,2020年11月8日,阜阳市颍泉区S423与012乡道交叉口,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皖KQ3059,挂车号皖KMP99)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再次发生撞击,事故共造成3人丧生。
根据《较小事故公安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督办办法》(皖安〔2010〕10号)有关规定,要求对阜阳市“2020·11·08”较小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门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总办。请阜阳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住的组织事故调查,并尽快构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阜阳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并以市安委会文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由阜阳市政府负责国家发改委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置要求实施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请阜阳市于30日内已完成总办事项,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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