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合肥正式实施!不达标退款!_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时间:2023-09-01 来源:安徽之窗
你家暖气怎么样?
2月1日起
《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
将正式实行
温度不达标,可退供暖费用
“条例”将对我市集中供热的
规划建设、运营确保等展开全面规范
为城市供热管理获取法治保障

从2月1日起实行的《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供热企业一般应当自每年12月5日至次年3月5日向居民用户供热,每年6月5日至当年9月5日向居民用户供冷。
集中供热,温度不达标怎么解决?
“条例”具体:用户可以向供热企业或者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明确提出测温拒绝,供热企业或者供热设施管理单位,应该及时派员抵达现场进行测温。
此外,市城乡建设局涉及负责人回应,冬天温度不能低于16℃,夏天温度不能高于26℃,达将近国家规定的标准温度,用户可以要求全额退回供热费用。

《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还规定,新建建筑必须集中供热的,应该将集中供热项目划入配套建设,并将希望建设单位委托供热企业对新建建筑供热设施统一建设、管理和确保。

原标题:《今天起!合肥正式实行!不合格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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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这个严寒的冬季你家暖气怎么样?2月1日起《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将月实行温度不达标,可退供暖费用“条例”将对我市集中供热的规划建设、运营确保等进行全面规范为城市供热管理提供法治保障目前,合肥城区有数199个住宅小区,约12万户居民和403家工商业用户实行集中供热。从2月1日起实行的《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供热企业一般应该自每年12月5日至次年3月5日向居民用户供热,每年6月5日至当年9月5日向居民用户供冷。集中供热,温度不达标怎么解决?“条例”明确:用户可以向供热企业或者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明确提出测温拒绝,供热企业或者供热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派员到达现场进行测温。此外,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回应,冬天温度无法低于16℃,夏天温度不能高于26℃,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温度,用户可以拒绝全额退回供热费用。供热,一头事关百姓温暖,一头连着蓝天白云。“条例”规定,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并将优先推广先进、节能、环保的供热用热技术。《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还规定,新建建筑需要集中供热的,应该将集中供热项目纳入配套建设,并将希望建设单位委托供热企业对新建建筑供热设施统一建设、管理和确保。根据“条例”,对于违背集中供热相关规定的各类情形,将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造;逾期未变的,将进行不同额度的罚款;导致损失的,还将依法分担赔偿责任。原标题:《今天起!合肥正式实施!不合格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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