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急着说“判得轻”
时间:2023-03-29 来源:安徽之窗
11月29日,倍受社会注目的山西运城教师戈某因涉嫌强迫猥亵学生一案,裁决结果出来了:戈某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从业禁止4年。很多网友的本能反应是“判得轻”,纷纷表示:“四年?这种人还能当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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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这里的“禁业4年”有些误会,将从业禁令4年跟4年后就能原地“复出”所画上了等号。
《教师法》第14条明确规定:“受到褫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获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照此来看,戈某已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其获刑事处罚那一刻就已经丧失了教师资格,即使入狱后,也因接受刑事惩处无法再新的考上教师资格,更谈不上之后当老师。
那涉案法院为什么还要明确对戈某“禁业4年”?这并不是腹《教师法》之道而讫之,或是将惩处措施“降级”,而是在既定处置基础上的“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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